为了表彰在工程技术人才聚集、人才培养、人才激励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并能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杰出工程师奖”评选工作的企业,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科基会)设立了“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该奖项已于2017年11月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奖励编号0277),并于2018年组织首届评选,2020年进入第二届评选。

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的奖励对象是:在吸引工程技术人员、培养和激励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杰出工程师奖评选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其宗旨是,以公益的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和使用,积极营造良好的工程技术人员成长、发展的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提升中国的核心竞争力贡献力量。

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原则上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名额不超过10家企业,评奖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建有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和保障机制;并有专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

2、企业已形成了重大科研成果的科研团队和产业化创新人才队伍,并能够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的工程技术创新项目。

3、企业以科技创新作为主要发展动力,成立时间八年以上,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4、热衷于科技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杰出工程师奖评选推荐工作。

5、五年内企业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已获得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或拥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级人才培育计划支持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推荐程序

由杰出工程师奖励工作办公室向推荐单位发出推荐通知,明确推荐名额,并在科基会网站发布工作启动有关通知;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各有推荐资格的行业协会、学会、国家级高新区(注:凡有资格推荐杰出工程师奖的行业协会、学会和高新区,同时具备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的推荐资格)按照推荐通知的要求进行推荐;被推荐企业填写《推荐表》并完成相关附件材料的准备,被推荐企业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8月30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单位推荐推荐函寄送至科基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并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部分只含附件材料目录)。电子版推荐资料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请推荐单位在推荐函中明确列出推荐企业名单。

三、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科基会奖励办收到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的推荐材料后,首先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成立时间、是否具有专门的人才管理机构(此项作为评选的充要条件)等。

2、评审: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的评审工作分为两级评审:

(1)初评:科基会邀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企业管理专家和企业人才管理专家组成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初评。2020年的初评工作以函评为主。

 (2)终评:成立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奖励委员会,负责对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获奖单位。

四、为了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的评选,积极引导民营科技企业重视人才培养、提高人才管理水平,第二届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将加大民营科技企业的获奖比例。

五、获得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的企业,在下届杰出工程师奖评选年度(即2020年度)有资格由企业直接推荐一名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不占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