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技术创新与研发,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支持新冠病毒应急地区建设配备移动方舱实验室及相关辅助移动设施,引导第三方实验室依法依规健康发展;支持院士科学家作为牵头人,向国家部委、基金委及地方政府申请设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的有关课题;支持举办新冠病毒检测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对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第三方实验室检测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支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发展其他公益内容等。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专项基金自2020年10月设立以来,受疫情影响,未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为响应国家十五五生物科技领域战略规划和基金会以科技公益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要求,自2026年1月起,将原有的《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专项基金》更名为《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健康中国生物科技专项基金》,特此说明。

2021年第一季度,本项目未开展相关活动。

2021年第二季度,本项目未开展相关活动。

2021年第三季度,当期本项目未开展相关活动。

2021年第四季度,当期本项目未开展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