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获奖候选人所在单位须将获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材料以及科基会的公示通知函件公示于单位公示场所或单位内网。同时,获奖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还在科基会官网、中国科技网站等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期间,杰出工程师奖励工作办公室对部分企业的公示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截至9月28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