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杰出工程师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杰出工程师奖采用推荐制,即由中华国际交流基金会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作为这个奖项的推荐人,再由推荐人推荐的办法产生候选人。推荐工作是杰出工程师奖评选工作的基础,也是关系到杰出工程师奖评选质量的关键因素。现就杰出工程师奖的推荐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奖项分类及名额
为了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杰出工程师奖”的评选活动,扩大其影响力,“杰出工程师奖”奖项分为“杰出工程师奖”和“杰出工程师青年奖”。2020年杰工奖奖励名额为“杰出工程师奖”奖励人数不超过40名,“杰出工程师青年奖”奖励人数不超过30人,获奖者将获得一定数额奖金以及奖章、荣誉证书,奖金由科基会直接拨付给获奖者并由其个人支配。已经获得“杰出工程师奖”者,杰出工程师奖励委员会将不再受理其再次申报。已经获得“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者,根据自愿原则,可在以后年度中按照推荐程序重新申报“杰出工程师奖”,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评选时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的政策。
二、推荐对象
“杰出工程师奖”的推荐对象应是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改制后企业性质的科研院所)中生产建设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满足“杰出工程师奖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所谓生产一线人员是指直接参与产品或工程项目的生产、施工、开发、设计、研究、管理等工程技术工作,且在生产一线岗位上工作不少于10年的技术人员(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获奖者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上的工作年限8年以上),且到评选期仍在从事相关工作。2020年杰工奖的推荐对象有所放宽,高校中以及现代农业工程技术领域的科研单位中一直从事与工程技术有关的工作,并在与企业合作中,其创新成果在应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也可以作为杰工奖的候选人被推荐,但总入选比例不超过20%。企业中非生产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不能作为被推荐人推荐。工程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师系列职称的,或没有职称,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特别突出贡献,并在其从事的领域或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技术人员。
获奖者应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生产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技术成果;该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产业领域得到成功运用,对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做出突出贡献。
2020年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年龄截止时间: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推荐年龄应是195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的;杰出工程师青年奖候选人:推荐年龄应是197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的。
三、推荐渠道
杰出工程师奖采用推荐人推荐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具备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资格的范围包括:
(一)面向企业或生产建设领域的全国性重点行业协会、学会;
(二)承担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
(三)部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五)历届杰出工程师奖获奖者。
其中行业协会、学会、高校和高新区以单位形式推荐,两院院士和历届获奖者以个人形式推荐。港、澳、台地区的工程技术人员由具有推荐资格的个人推荐。获“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者可再次申请“杰出工程师奖”,但不具备“杰出工程师奖”和“杰出工程师青年奖”推荐资格。
2020年杰工奖的推荐渠道试点增加部分工程技术领域的全国性重点学会作为杰工奖的推荐单位。
四、推荐数量和重点推荐领域
“杰出工程师奖”在推荐时要区分“杰出工程师奖”或“杰出工程师青年奖”,并可有排序。推荐单位的排序将在评分中占有一定比例的权重。作为单位推荐,根据杰出工程师奖奖励的方向和各推荐单位涵盖的范围,每个推荐单位的推荐数量有所不同,并在“推荐通知”中明确,原则上实际推荐数量不得超出规定名额。作为个人推荐,每一位有资格的推荐人只能推荐一位候选人;且每一个候选人须同时取得两位有资格的推荐人推荐才有效。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个人),只能推荐与本领域相关的候选人。
重点推荐方向应是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产业中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创新性强、能够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创新成果的贡献者、实施者。重点推荐的产业领域包括:信息与电子、生物医药、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环境、钢铁、石化、电力、轻工、纺织、煤炭、土木建筑、地质矿业、现代农业工程技术等产业领域。
五、推荐程序
1、由杰出工程师奖励工作办公室向推荐单位发出推荐邀请函和推荐通知,确认推荐资格,告知推荐名额及网络身份认证密码;推荐个人可直接联系杰出工程师奖励工作办公室,经身份核实后,以短信方式通知推荐人网络身份认证密码;
2、推荐单位(人)按照推荐通知的推荐名额要求,组织、筛选被推荐人;
3、被推荐人需首先找到有意推荐的推荐单位(每届符合条件的杰工奖推荐单位在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网站科技公益奖励栏目的“关于杰出工程师奖”中公布,网址:www.isefc.org),然后按照相关要求,在科基会杰出工程师奖网络推荐平台上(以下简称网络推荐平台,网址:同上)“杰出工程师奖登录窗口”的“工程师申报入口”登录、注册,填写《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相关内容,并打印出书面材料,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盖章,材料报送推荐单位 ;
4、推荐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确定“杰出工程师奖”报送推荐候选人名单,在网络推荐平台上注册后,填写《杰出工程师奖推荐意见表》,并打印出书面材料,与被推荐人填写的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至杰出工程师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在网络推荐平台上完成材料的提交。
5、个人推荐,被推荐人需找到两位推荐人后,报科基会奖励办确认并告知推荐人登录密码,推荐人在网络推荐平台上注册。被推荐人在填写《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后选择已确认的两位推荐人,推荐人在网络推荐平台上各自填写《杰出工程师奖推荐意见表》,打印出书面材料,签字,同时在网络推荐平台上完成材料的提交。或填写《杰出工程师奖推荐意见表》后直接提交,由被推荐人打印出书面材料,推荐人签字。最后与被推荐人填写的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至杰出工程师奖励工作办公室。
六、推荐材料填写要求
1、杰出工程师奖的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推荐单位(人)的推荐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推荐单位(人)对推荐意见和被推荐人申请材料负有责任。
2、《杰出工程师推荐表》中关于学位、专利、奖项和论文的内容不作为评审的必须内容,如果没有可以不填。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如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获得专利情况、论文发表情况、获奖情况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复印件;工程技术成就和成果转化业绩部分需提供可以说明情况的证明文件(如工程验收报告、技术成果鉴定报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用户意见报告等复印件);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需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
3、所有证明材料应在杰出工程师奖网络推荐平台《杰出工程师推荐表》附件目录中标注,在提交的书面材料中作为附件附上,附件目录表需放在首页。
4、被推荐人必须在“被推荐人声明”处签名;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推荐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人推荐意见必须由推荐人签名。
5、《杰出工程师推荐表》的规格为297mm×210mm(A4纸),没有字数限制的栏目纸面不够可另附页。除标题外,内容一般为宋体4号字打印。《杰出工程师推荐表》和附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
6、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单位(人)推荐意见可单独打印,另行装订或放在推荐表中作为第一份材料装订。
七、推荐材料上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被推荐人在网络推荐平台上填写完成《推荐表》相关信息后,打印书面材料,报送推荐单位(人),同时在网络推荐平台上提交《推荐表》。
2、推荐单位(人)在网络推荐平台上填写完成推荐意见后,提交《推荐表》并打印书面材料,盖章(签名)后,连同被推荐人上报的书面材料,一并寄送至杰出工程师奖励工作办公室,每份材料一式两份。
3、推荐材料及单位推荐函寄送到杰出工程师奖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8月20日。请推荐单位在推荐函中明确列出推荐人员名单、排序及申请奖项类别。
杰出工程师奖奖励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5层511室奖励办(邮编:100045)
联系人及电话: 李 猛 13311290694
刘二东 13910880583
丁雪伟 010-88653180 18601915713
传 真:010-88653378
科基会网址:www.isefc.org
2020年6月15日